威客电竞注册曹县一瑜伽馆关门“跑路”法院判啦

2025-02-12 21:2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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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告郭某在曹县经营某瑜伽馆。2024年4月30日,工作人员袁某代表瑜伽馆与原告李某签订教培课协议和瑜伽馆私教协议,协议约定教培课35节、费用10640元,私教课25节、费用4900元,同日原告李某通过微信交纳教培费用10640元及私教课4900元 。2024年6月17日,瑜伽馆宣称倒闭,并注销工商登记。至此,原告实际上了6节教培课、10节私教课。为维护合法权益,原告李某诉至法院,要求被告退还剩余课程费用。最终,法院判决被告郭某返还原告教培费用及私教课费用11756元。

  本案中,被告郭某注册曹县某瑜伽馆,性质为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是指公民以个人财产或家庭财产为经营资本,经依法登记,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从事工商经营活动的一种特殊民事主体,本质上是自然人从事工商业经营即商事活动资格法律化的表述,可以作为当事人参加诉讼。但个体工商户本身并无财产权,最终责任承担者是个人工商户的经营者。郭某作为曹县某瑜伽馆的经营者,其应对曹县某瑜伽馆所负债务承担偿还责任。

  近两年,健身房、瑜伽馆突然“跑路”的情形屡见不鲜,从而引发消费者维权的案件数量不断增加。消费者在预付费时,应签订正规服务合同并仔细阅读内容,避免商家在合同中设置不利于消费者的条款,同时妥善保管宣传单、转账记录、收据、合同等消费凭证,便于在发生纠纷时维权。

  消费者在购买服务时,应尽量选择经营时间较长、商业信誉较好、消费者综合评价较高的经营者,并实地考察服务场所的设备、人员资质及相关证件是否齐全。

  应结合自己的实际需求及经济能力理性消费,谨慎选择服务种类、服务期限,尽可能选择金额适中、期限适中的服务。预付费前,多冷静思考,不要为了一时优惠购买自己并不需要的服务,避免冲动消费。

  对于新办理营业执照,尚未开始营业或者刚刚开始营业并以超低价为由招揽顾客、吸引顾客充值的,应当提高警惕,威客电竞仔细甄别,以防上当受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合同法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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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百六十六条【合同解除的效力】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威客电竞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五十六条 【债务承担规则】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威客电竞以家庭财产承担;无法区分的,以家庭财产承担。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债务,以从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的农户财产承担;事实上由农户部分成员经营的,以该部分成员的财产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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